
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,切实减轻社会负担,国家发改委 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【2019】1931号),从2020年1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。
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:摩托车(包括普通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教练摩托车、使馆摩托车、领馆摩托车)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。往来台湾通行证(电子)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;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补办)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。
建安区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,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。区发改委、市场监管局、财政局将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,将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